【奮發有為 推動高質量發展——助企紓困進行時】調解優先保經營 十天化解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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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古縣法院對企業的支持,化解了矛盾,讓我們安心經營,解除了后顧之憂!”近日,古縣人民法院調解優先慎用財產保全措施,妥善審結了一起涉企股權轉讓糾紛案件,不僅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而且保障了被告企業的正常經營。
  原告將其持有某加油站的全部股份轉讓給被告,雙方辦理了股權變更手續后原告退出加油站的經營。之后,被告僅支付部分股權轉讓款。原告訴至法院請求被告支付余款同時請求訴訟保全,要求凍結加油站的股權及銀行賬戶、查封其資產,以此保障原告合法權益的順利執行。
  古縣人民法院古陽法庭法官郭旭明面對原告的訴訟保全申請,經過審查認為,保全申請是合法合規的,但若依原告申請凍結加油站的股權及銀行賬戶、查封其資產,勢必會影響加油站的正常運營,且該案明顯不具有判決難以執行的情形,貿然適用保全實屬下策。在深入了解雙方的真實想法和實際困難后,郭旭明決定調解優先慎用保全。經過大量周密調查工作,郭旭明制定了詳盡的解紛方案后,通過與原、被告雙方多次的電話聯系和約談溝通,雙方均認識到調解是將損失降到最低的最佳方案,在原有的協商基礎上,雙方簽訂了詳細具體的和解協議,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原告對被告的困難充分諒解,對分期還款方案欣然接受,同意撤回訴訟保全,一起雙方糾纏良久的涉企股權轉讓糾紛最終得以圓滿化解。
  本案從立案到雙方達成和解,原告撤回保全申請,古縣法院打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免去保全、開庭等后續環節,該案僅用時10天便結案。以調為先慎用保全,堅持依法平等保護、調判結合的審慎措施,既避免了因凍結賬戶給被告生產經營造成的不利影響,又使原告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充分實現。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是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職責使命,近年來,古縣法院立足主責主業,持續優化司法供給,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始終把最大限度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健康有序發展作為重要考量,真正幫助企業紓困解難,精准護航民營企業發展,以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不斷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彰顯人民法院司法擔當作為。

本報記者閆書敏

(責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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