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
扎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是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要陣地,是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的重要載體。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承載著本級的工程建設項目、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幾方面公共資源交易的服務職能。為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運行,國家及各省都出台制定了相應的一些管理辦法及制度,明確要著力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質量,建立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平台體系,以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管理細則(試行)》,對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運行、平台服務、信息資源共享、監督管理、專家庫管理、平台場所設施標准、服務標准等多個方面做了詳細而具體的規定,通過一系列管理辦法、意見等為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運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和依據。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我省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從無到有,從分散到集中,由無序走上了有序,由摸著石頭過河到走向標准化、規范化,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顯提高。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導意見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進交易活動全過程在線監管,2021年5月18日,我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台電子監管系統率先在省級平台正式上線運行。我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台電子監管系統的成功上線運行,對繼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建立交易活動協同監管工作機制發揮著重要作用。我省將進一步推進電子監管系統覆蓋市縣工作,形成省、市、縣三級一體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電子化監管新模式。以晉城市陽城縣為例,2022年共組織完成各類交易項目160宗,交易額近70億元,從這一組數字就能看出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在一定程度上為地方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構筑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就應從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要求出發,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健全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目前,指導公共資源工作的主要法規僅有《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管理暫行辦法》,該法規中對平台運行、服務、信息共享、監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概括性的規范和約束,而在具體的平台運行工作中仍有這樣那樣的規范約束短板亟須補齊,以更有力地促進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可持續。為此,應制定具體針對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運行、交易申請、服務內容、檔案存儲、交易主體行為規范及懲戒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為基層交易平台運行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持和法律護航。
實現公共資源交易“一網通辦”。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順暢運行,需要交易、服務、監管三個電子平台的支撐。要實現交易工作的便捷化、透明化、規范化,最有效的辦法是“一網通辦”“一張網全覆蓋”,構建“三張網,一平台”。即,搭建一套全行政區域統一、終端覆蓋市縣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一張分類別、分行業的交易監管網,一個規范統一、互聯、兼容的電子交易系統。交易服務系統主要為市場主體提供辦理CA、申請入場、預約場地、出具交易見証書等方面的服務,電子交易系統主要承載發布公告、開評標等交易環節的功能,交易監管系統主要承擔行政監督部門提供全過程監督的功能。三個系統之間互聯互通,信息資源實時共享,為各方交易主體提供最便捷、最高效的優質服務。《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第五條規定: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台按照標准統一、互聯互通、公開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則以及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方向建設和運營。也就是說,社會機構根據國家要求可以自建電子交易平台,隻要是合法合規的電子交易系統,各級交易服務機構應主動提供服務系統和電子交易系統對接服務,鼓勵各類電子交易平台平等競爭,這樣也提升了交易工作的市場化、集約化程度。
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體系。由於公共資源配置權利分屬於不同部門,使得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不集中、執行主體多元化,再加上部門之間溝通的時間差,極易造成“真空地帶”,可能會出現監管不到位的現象。為此,我們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出台的《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整合共享指導意見的通知》辦事,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探索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體系,對招投標活動的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投訴處理權限進行優化重組、集中提升。如,可由公共資源交易行政部門履行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統一綜合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標中受理投訴、調查取証、約談警示、處理違法違規行為等。
加強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公共資源交易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是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交易活動,且蘊含市場巨大,社會關注度高,更需要講誠信、信譽好的市場主體。因此,我們要依托大數據信息資源,建立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信用體系,打造“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交易環境,推進信用評價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和監管中的應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資源建設,可以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為載體,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庫,將信用庫數據和國家統一信用信息平台進行對接,信用資源信息共享,突出建立交易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實現“一交易一查”,將公共資源交易機構、政府採購、房建、交通、水利等各行業各部門的企業人員在公共資源交易和合同履約過程中的信用評價、行政處罰決定、違法違規行為(不良行為)記錄等通過互聯網推送進行整合,匯集公共資源領域全周期的信用信息,將信用作為選擇交易主體的重要依據或參考,對黑名單主體實施限制性措施,實現交易過程與履約過程的聯動。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創新之舉,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必然要求。我們必須加強法規制度的建設,以信息化建設為引領,以信用體系建設為支撐,社會各界、各部門統一認識,扎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作者:陽城縣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邢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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