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激發農村經濟新活力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激發農村經濟新活力
【點子】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表彰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200個先進集體和400名先進個人入選。其中,我省農業農村廳政策與改革處、太原市農業農村局、忻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發展服務中心、陽泉市農村經濟事務指導中心、黎城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沁水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服務中心、翼城縣農業農村局和運城市農業農村局8個先進集體獲得表彰。
【點評】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發展,農村內部結構和城鄉關系發生的深刻變化,迫切需要跨越城鄉二元體制機制鴻溝,加快要素資源雙向自由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實現城鄉平等、融合、互利、共享發展。2017年以來,農業農村部與16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先后部署5批試點,覆蓋全國所有涉農縣市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黨中央推出的一項重要改革,對推動農村改革發展、完善農村治理、保障農民權益,對探索形成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不斷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管理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發展集體經濟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不斷強化政策支持,積極引導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路徑、模式和機制,取得顯著成效。比如,農村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如火如荼,遍及全國。各地將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以份額或者股份形式量化到村民成員,探索類型豐富的股權設置和資產盤活方式,更好地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實現共同富裕。
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組織,增加了集體經濟收入,辦成了以前辦不成的事情。通過發揮農村黨組織核心作用,強化了黨的領導,完善了集體經濟組織功能。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新的集體經濟發展形式結合起來,創新了農村組織形態,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新動力,激發了農村經濟新活力。
王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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