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最高最好 優化營商環境
對標最高最好 優化營商環境
營商環境直接關乎一個地區的經濟競爭力和軟實力,瞄准最高標准、最好水平,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是山西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硬核力量。山西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圍繞完成轉型發展蹚新路歷史使命、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實現在中部地區爭先崛起目標,不斷深化改革,創新突破,實施了一系列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重大舉措,取得顯著成效。今年,我省將以更高標准、更大力度、更實舉措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一流營商環境上下功夫、求實效,聚焦補齊體制性、機制性和制度型等方面的短板,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再上新台階。
加大紓困幫扶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新活力
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和內生發展動力,有賴於政府為企業投資興業提供便捷的辦事方式、優質高效的審批服務,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暖企政策環境。
2022年是市場主體建設年,我省堅持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繼出台推動市場主體倍增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紓困、培優雙管齊下,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一是聚焦融資難中的中小企業抵押難問題。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是其固定資產少、擔保難,繼而貸款難。落實國家發改委和銀保監會《關於深入開展“信易貸”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通知》要求,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由發改委牽頭建設本省“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擴展應用“信易貸”。二是持續簡政放權,提升創新創業便利度。全鏈條簡化辦事流程,再推出一批“一件事一次辦”套餐服務﹔減少企業群眾跑腿,實施一批高頻事項“無條件受理”﹔創新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機制,試點推行一批項目免予技術評審﹔探索智慧審批服務,推出一批“秒報秒批”事項,推行“一本制”項目審批新模式。三是合力優化經濟生態,護航實體經濟發展。統籌推進“承諾制+六個一”集成改革:深化“承諾山西”改革,全面推進“承諾制+標准地+全代辦”改革,開展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試行“首証通”審批新模式,探索構建“凡有先例皆可為”制度,強化“六個一”集成改革,即:一枚印章管審批、一個系統管監管、一個平台管交易、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個大廳管服務、一條熱線管便民,力爭為企業提供更加優質、便利、高效的服務。
提升“一網通辦”水平,優化政府服務流程再造
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構建實質性的參與機制,以提升企業和個人的辦事獲得感和滿意度為導向,構建民眾能夠參與界定公共服務的機制,確保持續改善“一網通辦”質量。
推進綜合窗口服務標准化建設,把經驗轉化為標准和固化為工作指南,實現綜合窗口服務由“憑經驗辦”變為“憑標准辦”和“依指南辦”,確保從“能辦”向“好辦”轉變﹔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進一步提升信息數據歸集質量,大力推進數據共享與高質量開放,打通“一網通辦”信息堵點,為支撐綜合監管平台提供基礎保障﹔持續深化工程建設審批改革,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相關審批系統徹底整合,杜絕“時間游戲”,真正實現投資項目“一網通辦”,切切實實提高企業感受度。
敢於“刀刃向內”改革,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一方面,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國家和我省優化營商環境的有關精神及條例的規定,認真、全面地對制定的各類文件進行梳理,對於與優化營商環境要求不一致的規章、文件,要及時修改或者廢止,要敢於打破營商環境的“政策潛門檻”。同時,鑒於外部環境年年有變化,企業訴求不斷有新需求,應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新法規。此外,為保障法規落地,省人大還應持之以恆開展條例及相關法規的專項監督,在全社會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的合力。
另一方面,涉企政策的制定要注重“協同度”“友好度”“知曉度”。各職能部門在制定涉企政策時,要注重政策間的相互協同。應以企業體驗為視角,讓政策易讀、易懂、易操作,謹防制定政策“管出不管用”,注重政策出台后的實操流程問題,加強對窗口服務人員的培訓。建議推廣部分地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的做法,“全鏈條”“零距離”服務企業,推動惠企政策更高效率落地生效。
以制度型開放推動山西營商環境高質量發展
從制度視角來看,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斷降低、制度型開放水平不斷提升的交互過程。良好的營商環境能將要素稟賦優勢轉化為參與分工和貿易的現實優勢。面向未來實現高質量發展,山西需要在更大范圍和更寬領域內,以制度型開放引領營商環境提升。
一是以標准化和信息化“兩化”融合來推動營商環境建設。一方面,圍繞市場主體的全生命周期,梳理營商環境建設流程,構建包括基礎通用標准、社會管理標准、公共服務標准、保障標准等為子體系的營商環境標准體系,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重要支撐。另一方面,在數字化驅動背景下,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統籌管理的工作機制,積極探索“互聯網+監管”模式,制定相關標准規范,完善綜合執法的標准,加強標准化培訓,提升監管的規范化和透明度。二是探索建立一套與國際貿易投資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建立更加開放、透明、規范的准入、監管和服務框架,在金融、貿易等領域要形成全覆蓋的監管模式,建立與系統集成制度創新對應的政府監管機構,確保制度型開放的有效運行。三是運用營商環境評價最新理念和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改進和完善全省域評價標准。攻堅重點指標爭一流,重點圍繞國家發改委《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18項指標,構建規制變化和制度優化的評級體系,主動對接有國際影響力的國際評價機構,引入第三方評估,提高評價體系的透明度和執行的一致性,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和改進。(作者:山西省社會科學院〈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社會治理研究所副所長 安培培。本文系2022年度山西省政府重大決策咨詢課題“山西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對策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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