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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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解决群众所想所盼,让群众多得实惠,是党的决策部署的出发点,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目标取向。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在百余年的艰苦奋斗历程中,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以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己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中调研,了解群众所需,关心百姓所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党员干部就要心往群众靠。服务为民,必先心到,也就是心中要装有人民,对群众之事“时时放心不下”。党群干群是相互关系,党员干部越是贴近群众,群众就会越向党靠拢。党员干部只有心中有民,想问题、办事情才能“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党员干部思想上站稳人民立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行动方向就不会偏离群众,干事创业才能确保为民宗旨。消除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党员干部就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
  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党员干部就要劲往群众使。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服务群众,就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事,处理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员干部要注重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希望什么,沿着群众需求发力。为人民服务,从来不是空话,必须起而行之。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找准群众的难点,关注群众的痛点,把问题解决到群众的心坎上。党员干部要注重服务群众的质效,防止“政绩工程”,不搞人造“盆景”,让好政策分毫不差,群众利益滴水不漏,确保决策不走样,让群众充分享受发展红利。
  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党员干部就要坚持绩由群众评。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的好政策,党员干部执行得怎么样,为民服务实不实,群众最能感知,也最有发言权。对党员干部的评价,多让群众当“考官”,发挥好群众全程参与监督、事后公正评判的作用,以群众满意为“风向标”。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的评判是民心体现,用“群众那杆秤”称准党员干部的“斤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放在首位,部署落地才更有声,政策惠民才更有效。(作者: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吴桂桃)

(责编:马云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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