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激发农村经济新活力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激发农村经济新活力
【点子】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0个先进集体和400名先进个人入选。其中,我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忻州市农村经济经营发展服务中心、阳泉市农村经济事务指导中心、黎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沁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翼城县农业农村局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8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
【点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农村内部结构和城乡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迫切需要跨越城乡二元体制机制鸿沟,加快要素资源双向自由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实现城乡平等、融合、互利、共享发展。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与16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先后部署5批试点,覆盖全国所有涉农县市区。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对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不断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不断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模式和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比如,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如火如荼,遍及全国。各地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份额或者股份形式量化到村民成员,探索类型丰富的股权设置和资产盘活方式,更好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办成了以前办不成的事情。通过发挥农村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了党的领导,完善了集体经济组织功能。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新的集体经济发展形式结合起来,创新了农村组织形态,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激发了农村经济新活力。
王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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