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研究》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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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强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旨在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当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产权结构中的核心,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最重要的物质基础。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积极探索,我国最终选择以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解决了长期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制度选择难题,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创举,必将对我国的农民农业农村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成为当下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当前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研究成果多集中在一般性的资产管理和法治保障层面。段浩博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研究》一书的出版无疑正当其时,顺应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经营性资产对法律的迫切需求,是专门研究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一部佳作。
  问题导向,目标清晰。该书从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遵循主线引领、多维考量、环节联动的法治化思路,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目标,从资产保护、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等环节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构建。
  价值引领,权利建基。作者以土地为标准将农村经营性资产划分为土地经营性资产和非土地集体经营性资产,以经济效率和分配公平均衡协调为价值目标,以农民集体财产权利为核心,设计了由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股权与经营权构成的“三权分置”模型,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制度建立在权利基础之上,顺应了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时代需要。
  方法新颖,内容系统。该书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践,同时运用《经济法》与《民商法》进行研究和分析,拓展了新的研究视角。作者从理论到实践,从抽象到具体,首先确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构建目标、价值取向与模式选择等基础性问题,尔后从产权保护、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三个方面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研究。内容系统全面,理论和实践兼具,是建构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法律制度可参考的重要之作。(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薛克鹏)

(责编:马云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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