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刷臉”濫用 以制度保障信息權
杜絕“刷臉”濫用 以制度保障信息權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聯合公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為規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保護個人信息權益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在社會各界引起廣泛關注。
“刷臉”支付,“刷臉”進門……如今,人臉識別的應用場景日益豐富,在安防、金融等諸多領域廣泛應用,但其濫用風險也引發公眾對信息泄露的擔憂。
新規首次系統確立了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原則。其中“非必要不採集”原則直指強制刷臉、過度採集等亂象,要求公共場所採集應設置顯著標識,私密空間嚴禁安裝設備。既禁止賓館客房等場景的侵入式採集,又允許醫院在患者知情前提下使用技術提升診療效率,展現“疏堵結合”的治理智慧。
在嚴格規范商業應用的同時,新規明確研發與算法訓練活動不受限制,為技術創新預留了空間。這種“分類監管”的思路,既避免了“一刀切”對行業發展的限制,又確保了技術應用不偏離法治軌道,有助於推動人臉識別技術健康、可持續發展。
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邊界明確化,是科技進步與社會治理並重的體現。不僅維護了個人隱私安全,也為技術的合理應用開辟了道路,實現科技發展與個人權益保護的雙贏。相信隨著新規的落地實施,人臉識別技術將在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務於社會。
撰稿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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