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先用后付 便利還需防暗礁
【茶座】先用后付 便利還需防暗礁
最近,喜歡購物的小伙伴發現,在付款環節總能收到網購平台推出的“先用后付”功能。“0元支付”的噱頭吸引了不少消費者的目光。
資料顯示,“先用后付”是一種消費信貸模式,該模式源起於北歐,2005年由瑞典金融科技公司Klarna推出,旨在便利網絡消費者支付流程。其運作模式是:消費者在購物時無需即時支付,先0元下單,待收到商品並確認收貨后再進行付款。
筆者曾搜索各大購物和消費平台發現,淘寶、拼多多、抖音等都普遍支持“先用后付”功能。這一策略可以說是在用戶增長和交易量增速趨於飽和的激烈競爭下,電商平台的又一創新嘗試。
但有意思的是,網絡上關於“先用后付”搜索量最高的詞條竟是“如何關閉先用后付”。一種主打便利性的支付方式,為何遭人詬病?
不可否認,“先用后付”消費模式具有一定的優勢。對於消費者來說,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和便利性。對於商家而言,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提高銷售額和市場份額。對於電商平台講,有助於提升用戶的購買意願和轉化率。同時,“先付后用”模式也推動了支付方式的創新,促進了消費市場的競爭和多元化發展。
然而,這種模式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一方面,部分消費者可能會因為缺乏理性消費意識陷入消費陷阱,盲目購買超出自己實際需求和還款能力的商品或服務。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商家可能會利用“先付后用”模式的漏洞,在合同中設置不合理的條款,或者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先用后付”設為默認選項,消費者在瀏覽商品時容易觸碰到“0元下單”按鈕,自動完成簽約流程。一旦不慎開通,之后便難以取消。如果消費者未能及時支付,還會導致信用受損以及個人信息泄露。且如果“先用后付”捆綁了“免密支付”,缺少了確認環節,消費者可能在不經意間完成購買,增加誤購風險。
創新是推動電商行業發展的重要動力,但伴隨創新也難免會有新情況、新問題。在推出新功能時,平台需要考慮的不僅僅是業務的拓展,還應該考慮消費者的感受以及社會責任。2024年7月1日起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等內容,例如第九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應當採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相關信息。
“先用后付”消費模式的健康發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平台方應盡到明確的告知義務,對消費者可能面臨的問題作盡可能詳細的防范和說明。同時,“先用后付”不僅要能“一鍵開通”,也要能便利地“一鍵關閉”,維護消費者的選擇權,確保良好的使用體驗。消費者則應增強理性消費意識,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相關權益和義務,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和還款能力選擇合適的消費方式。政府和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電商平台的監管和規范,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對於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置,維護市場秩序。
“先付后用”消費模式既帶來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隻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充分發揮其優勢,避免其風險,讓這種消費模式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為消費者和商家帶來更多的福祉。
任志霞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