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兼治做好醫療投訴管理
標本兼治做好醫療投訴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3部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投訴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建立患者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及時回應患者急難愁盼問題,引導患者依法維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我國歷來高度重視醫療投訴管理,積極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此前施行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機構投訴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文件,已就此做出部署規定,有效改善了醫患關系。但對患者訴求回應遲緩甚至敷衍現象依舊存在,醫療機構投訴處理規范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仍待提升。
做好醫療機構投訴管理,將涉醫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是醫療衛生領域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內容。《通知》明確推行接訴即辦模式,要求醫療機構完善投訴管理組織框架,標准化設置投訴接待場所,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接待,實行首訴負責制,嚴格落實投訴反饋時間,做到投訴有接待、處理有程序、結果有反饋、責任有落實、問題有改進、服務有提升。
醫療糾紛投訴歸根結底是醫療行為、醫療服務的結果體現。惟有切實落實“以患者為中心”服務理念,堅持標本兼治,更加注重人文關懷,有效改善醫患溝通,提升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才能真正從源頭上減少投訴糾紛,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撰稿鄔帥莉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