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文明養犬成為社會風尚
讓文明養犬成為社會風尚
隨著天氣漸暖,城市的街心公園、人行便道、小區廣場,越來越多的養犬市民攜帶愛犬散步遛彎兒,盡享春日暖陽。但一些遛狗不牽繩、糞便不清理等不文明行為又有所抬頭,引發市民吐槽。在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寵物傷人案被最高法工作報告“點名”。最高法再次重申,飼養寵物是個人權利、管住管好也是法定義務,要文明養犬,依規養犬。
當今,寵物犬為許多人帶來了溫馨的陪伴,增添了生活的樂趣,已成為很多家庭中的重要一員。但隨之而來的是,無証養犬、不拴犬繩、犬吠擾民、隨處便溺、烈性犬傷人等亂象層出不窮,給城市管理帶來不少隱患。《2023-2024年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消費報告)》顯示,2023年我國寵物犬數量達5175萬隻,寵物貓數量達6980萬隻。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大約4000萬人被貓狗咬傷。我國的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法、動物防疫法以及相關地方法規等都對犬隻飼養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作出了規定。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典型案例,明確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無論受害人有無過錯,犬主均應承擔全部責任。今年兩會期間,有代表委員提出,要像打擊醉駕酒駕一樣打擊違規養狗、遛狗、棄養行為。
近年來,隨著各地養犬管理條例的施行和對不文明養犬行為的集中治理,養犬必須辦証、遛犬必須牽繩等規矩讓養犬不再“任性”。以《太原市養犬管理條例》為例,“重點管理區域內禁止飼養34種烈性犬隻和大型犬隻”“外出不束牽引帶或者牽引帶長度超過1.2米的,當場處五十元罰款”“禁止遺棄或者虐待犬隻”……這些明確規定都極大地規范了市民的養犬行為。
雖然文明養犬已成社會共識,但文明習慣的養成並非一朝一夕。“我家的狗不咬人”的僥幸仍然普遍存在,烈犬傷人案件仍時有發生,因犬隻疏於管理而帶來的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糾紛仍然是基層治理中經常面對的難題。
文明養犬一小步,城市管理一大步。管好一隻寵物犬,絕不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除了法律法規的剛性約束,破解不文明養犬難題,基層社會治理還需要進一步向精細化轉變,不斷探索新招、實招、管用的招。去年以來,太原市招募了一批不文明養犬義務監督員,對不文明養犬行為和涉犬執法進行監督。許多社區還安裝了用於放寵物拾便紙和拾便袋的小木箱,方便居民清理寵物糞便﹔上海一些社區推行“文明養犬三步法”,引導養犬居民們踐行文明養犬承諾,還在小區內設置了固定的遛狗場所。浙江、山東等地的部分城市推行養犬積分制,一旦發現不文明行為,將進行相應扣分,分值被扣完,犬主人需參加相應學習。這些創新舉措一定程度激發了養犬居民的自覺性。
養犬管理不僅需要“鐵面”執法,而且需要“溫情”服務,需要將執法與服務市民需求結合起來。深圳等城市著力提高對犬隻的智慧化管理水平,推出“碼”上辦証,建立統一的線上養犬管理服務平台,並推行犬隻芯片植入,以科技手段幫助市民找回丟失犬隻,減少流浪犬數量。太原市公安部門還舉辦犬隻領養、寵物醫生愛心義診等活動。這些舉措都是積極構建“人寵雙向友好型社會”的有益嘗試。
文明養犬,不僅是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秩序、保障居民健康安全的需要,也彰顯了一座城市的人居品質和文明程度。讓文明養犬成為社會風尚,是每個養犬人的責任和義務,也是考驗基層治理創新的一道必答題。
陳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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