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和經濟雙重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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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琴

  近年來,隨著我國文化強國建設的深入實施以及文化事業與產業協同發展的持續推進,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逐漸成為帶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非遺的生產性保護不僅帶來了文化傳承的新動力,更深刻重塑了區域經濟發展的新格局,形成文化價值延展與經濟結構優化的雙重收益。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文明綿延傳承的生動見証,是連結民族情感、維系國家統一的重要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讓活態的鄉土文化傳下去,深入挖掘民間藝術、戲曲曲藝、手工技藝、民族服飾、民俗活動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要深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潛在價值,讓非遺在新時代實現活態傳承,實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長遠延續。
  非遺生產性保護是文化價值與經濟價值相互促進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文化價值轉化為經濟動能,延展產業經濟的特殊價值。唯有在尊重文化本源的前提下,科學引導其賦能產業發展,才能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和經濟價值的持續輸出,進而推動傳承與發展。

以傳承為目標,明確非遺經濟價值開發路徑

  開發非遺經濟價值的前提是明確非遺跨世代傳承的內在邏輯。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物質文化遺產一樣,是我國代代相傳的文化資源,具有文化價值與經濟價值。按照價值類別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分為兩種,一是非遺核心技藝類產品,內涵豐富而完整,能夠體現非遺技藝的精髓﹔二是非遺的衍生產品,這些產品並不完全依賴非遺的核心技藝,而是借助非遺的相關文化符號進行二次開發,相對於前者而言,在市場中具有更強的經濟驅動力和文化輻射能力。因此,在對非遺的經濟價值進行開發時,應對這兩類產品的文化和經濟價值有根本層次上的差異化處理理念,通過區分兩者的發展路徑,形成公益性開發加市場化運作並行的雙重路徑。
  一般來說,可以從文化傳承現狀與公眾認知程度兩個維度進行判斷,對一些面臨失傳風險且社會認知度偏低的非遺項目,應採取搶救性保護措施,以政府扶持為依托,優先實現核心技藝的傳承﹔對傳承體系相對穩定但群眾認知度不高的非遺項目,可以對其進行營利性開發,逐漸提高該項目的傳播力與影響力,以實現項目的市場化發展﹔對發展勢態良好、公眾認知度較高的非遺項目,其發展規劃應在保持公益性利用的基礎上積極拓展營利性渠道。

以保護為核心,推動核心技藝類非遺的非營利性發展

  非遺核心技藝類產品的開發應以傳承和保護核心技藝為首要目標,採用非營利性路徑合理利用產品價值,將經濟價值的實現作為增強其文化價值的輔助方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挖掘和闡發,使中華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與當代文化相適應、與現代社會相協調,把跨越時空、超越國界、富有永恆魅力、具有當代價值的文化精神弘揚起來。”
  在對非遺項目進行生產性保護時,在將產品或服務推向市場的同時,適當擴大生產規模,實現文化的延續與技藝的弘揚。在生產管理方面,應堅守傳統工藝流程,傳承人要依舊專注於核心技藝的延續和產品的傳統制作,拒絕流水線生產模式,在確保核心技藝不被削弱的前提下小幅度調整以適應市場需求,並逐步擴大產能。在經營方面,為減輕傳承人的壓力,此類產品的市場拓展與產品推廣等事務應由專業開發團隊負責,在不破壞現有技藝生態環境的基礎上,逐漸探索多樣化的推廣手段與銷售渠道。非營利性開發模式的核心在於實現非遺的活態傳承,保護非遺傳承體系的穩定性,並借助時代的紅利逐漸增強非遺的品牌價值,因此在非遺核心技藝類產品的開發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幾點發力。
  首先,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是非遺得以傳承的重要載體,因此要加大對人才的培養力度,全方位提高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綜合素養,確保非遺有人可傳有技可承。其次,要堅定維護非遺的原生態發展環境,在物理層面上保護非遺原材料生產所依賴的自然生態環境,在人文層面上保護非遺傳承所需的人文生態環境。此外,在非遺核心技藝類產品的推廣定位方面,應在不損害技藝精髓的前提下進行適度推廣,在強化傳承的基礎上擴大影響力。

以創新為驅動,實現衍生類非遺的營利性開發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以時代精神激活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命力。”非遺衍生類產品的開發應以挖掘和創新運用非遺要素為首要目標,充分釋放非遺所蘊含的經濟潛能。非遺項目的文化符號和元素都是非遺衍生類產品開發的基礎,可以作為產品設計的靈感來源來進行標准化生產與生產化推廣。民間故事傳說可以被改編為影視劇或動畫作品,傳統音樂舞蹈可以改編為融合現代演繹風格的舞台演出,傳統美術中的經典圖案和紋樣可以應用於服飾配件的設計,傳統手工技藝可以借助現代創意設計理念做成富有文化內涵的日用品。由此可見,各類非遺民俗活動與可以經由現代化設計理念而衍生出具有文化特色的文化產品,為非遺和人民群眾搭建文化傳遞的橋梁。
  非遺衍生產品普遍具有規模化、生產周期短、面向大眾消費者等特征。在非遺衍生類產品的開發過程中,應嚴格遵循異人、異地、異品的基本原則,即非遺核心技藝類產品與非遺衍生類產品的生產人員、生產場地及生產產品應予以區分,即使兩種非遺產品是由同一個機構負責整地運營,但也應保持兩者在實際開發路徑上的相對獨立性,突出兩種類型產品在生產方式、價值取向和文化屬性等方面的差別,在保障非遺衍生類產品能夠得到商業化發展的同時,保護非遺核心技藝類產品的文化價值。
  在產品與服務層面上,應積極引入科技手段進行產品開發,深入挖掘非遺所蘊含的歷史價值、審美價值、精神象征與社會意義,將新技術應用於非遺衍生類產品的創意公司制造流程及質量管控,並結合當代消費偏好設計出區別於非遺核心技藝產品且更貼合現代市場需求的衍生品。在非遺衍生類產品的發展過程中,要重視非遺衍生類產品產業鏈的整合與維護,建立科學合理的發展路徑,在堅守核心技藝產品原真性的基礎上,鼓勵非遺衍生類產品產業鏈的多樣化探索,以實現文化標識與品牌形象統一為基礎,持續規范傳統工藝在商業化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調整與改良,推動非遺產品的市場化進程。非遺經濟價值的開發需要良好的商業環境,需要相關企業的共同努力,因此非遺企業之間要逐漸建立良性協作機制,共同維護非遺品牌的公信力,提升非遺衍生類產業鏈在社會運行中的地位和價值。商業環境的營造還需要當地整體文化產業框架的支撐,建立完善的輔助發展體系,為非遺的發展提供資源支持和品牌推廣助力。同時,聯動發展傳媒、教育、文旅等周邊支持行業,形成跨行業協同聯動效應,推動非遺衍生類產品的多渠道跨行業合作。(作者單位:呂梁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呂梁市晉中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管理中心〉)

(責編:馬雲梅、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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