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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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山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主任 唐東永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緊緊依靠人民群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這為我們做好新時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化解矛盾糾紛指明了方向。
  在新時代,“楓橋經驗”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堅持黨建引領、人民主體、“三治融合”“四防並舉”、共建共享。加強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關鍵舉措和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平台,山西全省四級綜治中心在黨的領導下不斷加強,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第一,按照實際需要整合資源。將訴訟服務中心、檢察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信訪接待中心等有關功能進行統籌,打造“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平台,讓人民群眾最多跑一地,做到全流程完善群眾訴求的登記、受理、辦理等工作,讓群眾矛盾糾紛化解便利化、法治化。第二,強化科技賦能。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分析的精准度和效率,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第三,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協調聯動機制、考核評價機制等,確保綜治中心高效運轉,做到矛盾糾紛全化解,人民群眾滿意。第四,加強綜治隊伍建設。選拔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充實到綜治中心,保障矛盾糾紛高效化解。

(責編:溫文、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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