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伍愛群
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基本路徑。扎實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關鍵是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他所在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指出:“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基本路徑。”“抓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要搭建平台、健全體制機制,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讓創新鏈和產業鏈無縫對接。”企業是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也是科技創新的重要主體。企業對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產業創新具有天然的敏感性,能夠將創新資源與市場需求有機結合。扎實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關鍵是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創新體系,有利於發揮企業在全鏈條創新中的作用,是發揮企業作為創新鏈和產業鏈黏合甚至牽引作用的焦點,有利於打通從科技強到企業強、產業強、經濟強的通道。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作出了重要部署,為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供了根本遵循。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出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任務,不斷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有力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我國科技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成功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科技實力正在從量的積累邁向質的飛躍,從點的突破邁向系統能力提升,一些前沿領域開始進入並跑、領跑階段。看到我國企業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與加快建設科技強國的要求相比,我國企業“從0到1”的基礎研究佔比較低、自主創新能力相對較弱、科研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相對缺乏、主導或整合國內外產學研創新資源能力不足,制約企業科技創新主體作用發揮的體制機制障礙仍然存在。
調研發現,主要原因包括:一些科技領軍企業對研發成果具有較強的自主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擔心在合作中產生技術泄露等情況﹔一些科技領軍企業擔心“出題”會暴露自己的“技術瓶頸”,不利於市場競爭﹔深度合作成功的科技創新成果認定、權屬劃分存在困難,一些國有企業在專利產業化初期很難做出全面細致的商業分析,擔心國有資產流失,而科研院校對作為無形資產的專利又賦予較高的市場預期﹔等等。這都導致產學研聯合體合作程度不深。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發揮科技領軍企業龍頭作用,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從制度上保障企業參與國家科技創新決策、承擔重大科技項目。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要堅持“四個面向”的戰略導向,不斷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為建設科技強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做大做強科技領軍企業。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學科交叉融合不斷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速度加快、周期縮短。科技領軍企業是加強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開辟發展新領域新賽道、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為此,要將更多創新資源配置到科技領軍企業,增強其向前貫通創新鏈、向后鏈接產業鏈、縱向融合資金鏈和人才鏈的能力。一是完善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機制,強化其發現“新賽道”功能。強化國有企業在新型舉國體制中的作用,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技術研發的責任,建立健全技術儲備制度,完善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的考核制度,建立企業研發准備金制度,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完善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提升其資金投入能力。二是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加大企業吸引和培養人才力度。大幅度提高大中型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的比例,支持科技領軍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探索建立企業研發人員職稱評定辦法,健全科技人才流動機制,鼓勵高端人才在產學研間有序流動,創新校企人才“雙聘模式”。三是完善制造業重點行業新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等政策。
加強科技領軍企業主導全過程全鏈條創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學研究范式發生深刻變革,科學技術和經濟社會發展加速滲透融合,基礎研究轉化周期明顯縮短,國際科技競爭向基礎前沿前移。”組建產學研創新聯合體是順應科學研究范式變革,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重要形式。國際經驗也表明,由行業領軍大企業引領投入是國際主要做法。一些知名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引領了全球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為贏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先機,促進科研成果市場化並快速產業化規模化,需要加快形成橫向的產學研創新和縱向的產業鏈創新。一是強化由企業牽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建立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盟等,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技術中心等,構建上下游緊密合作的創新聯合體,增強其貫通創新鏈能力。比如,加快制定由產學研協議各方認可的創新目標、章程和制度來引導各參與方的行為,實現創新資源共享。二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增強產業鏈創新配套能力。綜觀世界,很多重要科技型企業都經歷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的成長過程。
為此,應當為那些正在發展壯大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營造良好環境、搭建寬廣舞台,促其舒枝展葉、茁壯成長。要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的作用,引導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強化“專精特新”培育力度、對中小企業產品和技術創新的政策引導作用。可通過部門聯動、上下推動、市場帶動,促進大中小企業創新鏈、產業鏈、供應鏈、數據鏈、資金鏈、服務鏈、人才鏈全面融通,著力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企業發展生態。
強化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深刻總結新時代我國科技事業發展的重要經驗,“堅持以深化改革激發創新活力”是其中重要一條。當前,我國科技創新體制機制還存在短板,有些改革舉措落實還不到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將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供制度保障。要支持企業主動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攻關任務,向民營企業進一步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加快探索“科技領軍企業出題、科研機構參與答題、金融機構全程服務、人才機構全力支撐”的合作共贏新模式,促進各創新主體與企業形成合力,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強化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加快創新成果轉化,挖掘企業引領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潛力。同時,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據2025年3月7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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