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路徑
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路徑
蘭苑
文化興則國運興,文化強則民族強。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立足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戰略高度,著眼賡續中華文脈、推動文化繁榮的重大使命,聚焦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提出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重大任務,明確改革路徑和具體舉措,為新時代新征程文化改革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進方向。在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過程中,要聚焦這一改革部署要求,不斷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供給機制,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貢獻力量。
增強文化體制改革創新意識。在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過程中,首要任務是增強全社會的創新意識。首先,加強宣傳教育。政府和相關機構應定期組織研討會、專題講座和培訓班,邀請專家學者和改革先行者分享經驗,深入分析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通過這些活動,引導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文化工作者深刻理解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對於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意義。同時,廣泛宣傳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先進理念和成功案例,提高公眾對改革的認知度和支持度。其次,樹立創新觀念。勇於突破傳統思維束縛,敢於嘗試新思路、新方法。要鼓勵跨領域、跨行業的交流與合作,促進文化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要敢於先行先試,不斷探索符合本地區、本領域實際情況的改革路徑。通過創新實踐,不斷總結經驗教訓,逐步完善和優化改革方案。最后,強化實踐探索。出台相關政策措施,支持文化企事業單位進行體制機制創新。
健全文化改革發展法律法規。為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並推動其機制創新,健全和完善文化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是重要基礎。其一,應加快制定和完善針對國有文化資產的法律法規,確保國有文化資產的安全高效利用。同時,應細化國有文化企事業單位的運營管理規范,確保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有序運轉,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其二,應加快立法進程,為文化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通過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實施,為文化企業創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的創新活力,促進文化資源的優化配置。其三,加強文化市場執法力度。建立健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提高執法效率和專業化水平。通過加強市場監管和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文化市場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如盜版侵權、虛假宣傳、惡意競爭等,維護文化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建立科學有序的文化管理體制。持續推進機構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打破部門壁壘和利益格局的限制,構建科學有序、高效運轉的文化管理體制。首先,優化文化行政管理體制的結構布局和職能配置。對現有的文化行政管理機構進行系統性評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邊界,避免職能重疊和交叉。通過整合資源,優化機構設置,確保文化行政管理體制的高效運行。其次,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進一步簡政放權,減少對文化企事業單位的直接干預,將更多權力下放給市場主體,讓其自主決策、自主經營。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市場秩序的規范和公平競爭。此外,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為文化企事業單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再次,改革文化行政審批制度。相關部門應簡化審批流程,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和前置條件,降低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通過推行網上審批、並聯審批等創新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最后,強化跨部門協作和區域聯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涉及多個領域和部門,需要各部門之間的緊密配合和協作。因此,應建立健全跨部門協調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且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首先,加快文化產業的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出台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文化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內容創新和管理創新,推動文化產業從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轉變。通過引導文化企業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方向發展,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骨干文化企業和文化創意產業集群,帶動整個文化產業的轉型升級。其次,積極培育多元化、多層次的文化消費市場至關重要。深入分析市場需求和消費趨勢,針對不同消費群體開發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和服務。一方面,豐富文化市場供給,推動文化產品與旅游、科技、教育等行業的融合發展﹔另一方面,加強文化消費的引導和培育,通過舉辦文化節慶活動、藝術展覽、演出季等形式,激發公眾的文化消費熱情,提高文化消費在居民總消費中的比重。再次,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制定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文化產業,探索文化產業與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領域的融合發展。同時,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業的深度合作,開發適合文化產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如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文化消費信貸等,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最后,加強市場監管和法治建設。完善文化市場法律法規體系,明確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和市場規則,加強市場執法力度,打擊侵權盜版、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文化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作者單位:中共山西省委黨校〈山西行政學院〉文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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