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葛宣沖 衛露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提出了“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等目標任務。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實現農業增效、農村繁榮、農民增收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這就需要在發展動力、經營制度、監督機制等方面綜合發力,確保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更有活力、更可持續、更加健康。
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賦能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創新發展。一是深度挖掘與高效利用新質生產力的實體性要素,提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主導“三變”改革的能力。生產力系統的實體性要素即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不僅是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前提和基礎,而且是實現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主導生態經濟體系的關鍵。“農民變股東”要注重主體性要素即勞動者的技能水平與整體素質提升,培養中堅農民和高素質農民,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創新發展提供不竭動力﹔“資金變股金”要強化對勞動資料現代化升級的資金支持,聚焦新能源、雲計算、物聯網等技術手段,通過股權投資等形式,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資金有效配置﹔“資源變資產”要明確各類勞動對象的適宜用途與特性潛力,實施精准的發展規劃,拓寬土地、森林、房屋、農副產品等勞動對象的多樣化發展途徑。二是跨界融合與創新應用新質生產力的滲透性要素,強化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引領科學技術轉化的能力。生產力系統的滲透性要素即科學技術,是附著在實體性三要素之上的關鍵軟要素。要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的合作,提高勞動者的文化素養與科學素養,推動科技成果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創新發展中的轉化和應用﹔要將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綠色技術等現代生產技術用於促進勞動資料的轉型升級,推動農村產業智能化升級、數字化轉型、綠色化發展﹔要憑借精准農業、智能感知與物聯網技術等手段,實現勞動對象的高效管理與精准利用,提升農產品品質與產量,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三是精准布局與協調運用新質生產力的運籌性要素,培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統籌三產融合發展的能力。生產力系統的運籌性要素即勞動的分工、協作和生產管理,能夠在結構設計、規模選擇、時序安排和制度保障等方面推動土地、資金、技術等要素的優化組合與更新躍升,保障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以第一產業為錨定點,細化勞動分工、強化協作機制、優化生產管理﹔以第二產業為發力點,進一步發展農產品加工與鄉村休閑旅游,延長產品價值鏈﹔以第三產業為切入點,完善配套服務體系,探索新型農村服務業,確保各產業間實現無縫對接、良性循環、高效發展。
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持續發展。一是以農村“政經分離”改革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形成服務功能明確、經營管理高效的治理理念。農村“政經分離”改革不僅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職能,促使組織成員專注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有力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專業化發展﹔而且能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運行程序,統籌建立合理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有效提高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管理效率。二是以“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改革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規模化、多樣化的發展模式。通過集體統一經營與分散經營相結合的體制機制,可以更好發揮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統”與“分”的契合優勢。採用“公司+農戶”“農業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農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家庭農場+種糧大戶”等經營模式,確保在“統”的經營體制下,提高農村要素供給能力,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規模效應﹔在“分”的經營體制下,新型經營主體引進不同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生產精細化、服務多元化。三是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通過清產核資、成員身份確認、股份量化、登記賦碼等關鍵環節,明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權屬,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的引領作用,保障村民對土地的使用和流轉權益,促進農村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流動,充分釋放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活力。按照成員所持有的股份進行收益分配,建立公平公正的利益聯結機制,確保集體經濟收益的合理分配和成員權益的有效保障,促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共享發展成果,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
充分發揮“三員合一”機制作用,保障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一是系統整合監督資源,優化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監督主體的專業性與權威性。“三員合一”監督機制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監察聯絡員、村黨組織中的村紀委書記、村民自治組織中的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由一位具備多重專業素養的監督人員,即專職紀檢監督員統一擔任,進而確保其能從黨組織紀律監督、集體經濟財務監督到村民自治監督等多維度出發,全面掌握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運行情況,有效避免監督盲區與功能重疊。二是精准定位監督要點,增強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監督內容的全面化與精確化。“三員合一”監督機制覆蓋集體成員資格確認、集體經濟效益評估、集體收益分配以及國家政策執行效果、資金投入追蹤等關鍵環節,且能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建立起監督與被監督、協同與配合的良好互動關系,從而以立體化的監督模式共促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規范運營與科學發展。三是創新應用數字監管,確保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監督效果的規范化與透明化。通過運用集信息採集、智能分析、即時預警、快速處置於一體的智能化監督平台,實現對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中資金、資源、資產的動態跟蹤與實時監控,確保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便能及時糾正﹔還可運用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實現監督信息的不可篡改與向前追溯,使監督過程更加公開和透明,有效保障集體成員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欠發達地區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研究”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2CKS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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