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驅動下林業碳匯能力提升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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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建玲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森林是水庫、錢庫、糧庫,現在應該再加上一個“碳庫”。鞏固和提升林草碳匯能力在國家“雙碳”目標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於維護生態平衡、應對氣候變化、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林業管理要依托森林資源存量、增量底色優勢,提升林業碳匯能力,提高森林資源的經濟價值,推動經濟綠色發展
  以提質為根本,實現林業碳匯的增量。林業管理要結合實際情況,精准強化森林管理質量,結合本地森林類型進行分類,借助科學創新的森林撫育技術,提升森林儲蓄量,推動森林資源穩定增效,擴大森林覆蓋面積與森林質量,強化碳匯能力。一是精准提升森林工程質量。根據不同地區和森林特點,加強保護天然林,推動森林質量的提升。積極探索使用高固碳的經營方式,種植能吸收二氧化碳的樹種,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碳吸收能力。建立全面的天然林保護與恢復制度,優化林地布局,制定基於經營規劃和方案的決策機制,在增加森林資源蓄積的同時,加強碳吸收能力、美化景觀,強化生態安全。積極發展混交林、加強森林撫育,合理選擇綠化樹種,提升木材質量和產量,增強林業碳匯能力。二是大力開展濕地保護。全面提升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和碳匯效能,建立完善的濕地保護制度,結合濕地特征,進行分類評估,實施綜合整治和生態重建工程,強化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穩定現有濕地生態系統中的碳儲量。加強監管,確保濕地資源開發利用合規,實施濕地總面積控制制度,採取綜合治理手段,包括生態、生物和農業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最大限度發揮濕地土壤作為碳存儲場所的作用,為增強碳匯作出貢獻。三是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林草資源進行詳盡調查,實施准確管理並強化責任制,鞏固已完成的建設成果,進一步提高碳匯潛力。採取精准管理措施,全面核實退耕還林還草實施情況,對已安排但尚未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任務要嚴格限定在全國“三區三線”劃定的耕地保護紅線外實施。
  以保護為旨歸,深化林業固碳成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和重要資源,是人類生存發展的重要生態保障。”林業資源管理要全面加強林草資源保護,夯實種質資源、防火防虫等工作,真正為生態系統“碳庫”奠定扎實管理基礎,從而保障森林資源質量和庫存,減少生態系統碳庫損失,提升森林碳匯能力。一是加強種質資源保護。要秉持“保護優先、高效利用、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的原則,建立綜合保存體系,包括種質資源庫、資源圃和原生境保護,全面加強資源保護、育種創新、品種測試以及種業生產的體系化建設,加快推進現代種業體系的構建,全面提升森林種業的發展水平。積極實施林業種質資源普查行動,逐步建立包括原地、異地和設施保存在內的林業種質資源保存體系。保護林業遺傳資源,建立種質資源庫圃,完善林木種質資源設施保存庫,建設林木種質資源的原地和異地保存庫。建立完善的鄉土樹種資源庫,加強珍稀、瀕危、特有資源和當地特色品種保護繁衍。科學進行鄉土種質資源的鑒定評價,加強林業優良種的選育工作,以實現種質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二是提升森林防火能力。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控體系,加強森林火災全程管理,以提升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減少火災對林業資源“碳庫”和“碳源”的影響。加強森林火災預警監測建設,展開火災風險普查、健全火災預警系統,加強視頻監控重點區域的火情,規劃構建自然阻隔帶、工程阻隔帶和生物阻隔帶等林火隔離系統。切實提升森林防火通信和指揮能力,打造省、市、縣三級數字化信息防火網絡,以全面提高森林火災防控水平,保護林木資源和生態環境。三是強化森林有害生物防治。要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體系,及時共享森林有害生物監測信息,構建森林有害生物預警網絡系統。構建集疫情識別、檢疫執法、行政管理、審批服務於一體的森林有害生物檢疫防災體系,以減少因病虫害引發的林業“碳庫”損失及碳排放。進一步完善應急防治物資儲備庫和重點地區常規防治物資庫,健全森林外來入侵物種監測網絡,設立生態脆弱區野外監測點,構建日常監測機制和工作流程,確保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效率。
  以轉化為導向,實現林業“碳匯”到“碳惠”。探索森林碳匯多元化、市場化價值實現機制,讓“綠水青山”真正成為“金山銀山”,不斷開拓綠色低碳發展新路徑,實現林業“碳匯”到“碳惠”優勢轉化。一是探索產品碳匯價值實現路徑。要爭取國家支持,擴大林草生態補償的范圍和深度,將林草碳匯納入生態補償的范圍。在探索碳匯補償機制方面,建立不同地區之間的林草碳匯橫向補償機制。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鼓勵林業碳匯供給地和受益地以自願協商為基礎展開合作,遵循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原則,全面考慮生態產品的價值核算、實際產量和質量等多方面因素,推動跨區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以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良性互動。二是探索碳匯賠償機制。要結合實際情況,構建“林業碳匯+生態司法”模式,建立生態保護賠償機制,充分體現林業碳匯的價值,助力生態修復與保護事業的推進。(作者單位: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核算中心)

(責編:李琳、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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