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開票”:為以舊換新增添助力
“反向開票”:為以舊換新增添助力
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等相關部門近日就“反向開票”涉及的資源回收企業進行清單梳理。
今年3月,省政府印發《山西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從4月29日開始實施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政策,省商務廳等9部門5月發布了《關於健全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實施方案》……隨著相關政策措施的不斷落地,為扎實推動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增添助力。
所謂“反向開票”,即發票的開具流程與常規流程相反,由購買方(付款方)向銷售方(收款方)開具發票。在再生資源(如廢銅、廢鐵等)採購環節,以往產廢企業或個人銷售貨物時大多不開具增值稅發票,進而導致后續回收企業向用廢企業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時增值稅抵扣鏈條斷裂,且企業所得稅無發票憑証進行成本扣除,無形中增加企業經營成本。實施“反向開票”進一步暢通增值稅抵扣鏈條,賦予資源回收企業規范合法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証,同時讓持續開展出售報廢產品業務的自然人也能按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增值稅免征或減征政策。有“反向開票”意願的資源回收企業,可向稅務部門提交相關資料,履行完規定的簡單程序后,可以第一時間便捷實現“反向開票”。而且按照規定,出售者通過“反向開票”銷售報廢產品,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和3%征收率減按1%計算繳納增值稅等稅費優惠政策。
“反向開票”的推廣,在於運用好政策工具,通過“反向開票”促進上下游協同聯動、形成合力,為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提供強有力支撐,持續增強資源回收企業的獲得感,為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全產業鏈加快發展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同時,“反向開票”讓持續開展出售報廢產品業務的自然人按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增值稅免征或減征政策,有助於鼓勵更多個人參與到廢舊物品的回收中來,進而推動資源的循環利用。
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利企利民利長遠。相關部門要依托大數據來精准篩選符合資源回收行業“反向開票”政策條件的納稅人,“點對點”及時推送所涉及的政策規定,並進行專項輔導,進一步優化征管系統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針對“反向開票”的稅收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既優政策、也優服務、還優環境,進而持續激發經營主體活力,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郭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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