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創新聯合體建設引領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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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曹宇波 王濤

  創新聯合體是新時期國家應對新一輪全球科技革命,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致力於在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方面實現重大科技突破的有效組織形式和重要治理機制。創新聯合體擔負著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助力關鍵核心技術攻堅、增強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帶動創新鏈產業鏈融通創新等重要歷史使命。
  山西作為中部內陸省份,創新發展基礎及過程管理相對薄弱滯后,客觀上要求產業必須進行不斷的科技創新。亟須組建一批由領軍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面向產業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需求開展技術聯合攻關,推動實現我省產業補鏈、延鏈、強鏈,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推進山西省創新聯合體建設,對於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研究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引導和規范創新聯合體建設。應由省科技廳牽頭,聯合省發改委、省工信廳和省教育廳等職能部門,盡快聯合制定出台山西省創新聯合體組建工作指引等相關政策規定,應針對創新聯合體的功能定位、目標任務、建設要求、組建原則和條件、組建方式、組建流程、政策支持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一是做好定位清晰、方向明確的系統化頂層設計。省級創新聯合體功能定位應以解決與省級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相關聯的產業發展問題為目標,對創新聯合體與技術創新聯盟等其他創新組織形式進行明確區分。二是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由領軍企業主導的創新聯合體。三是在組建條件上嚴格限制和審批非領軍企業主導、非市場化機制運行的創新聯合體。創新聯合體應滿足目標任務明確、資源優勢明顯、組織架構完善、運行機制健全、發展規劃清晰、資源保障到位等要求。
  緊密結合山西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遴選並建設首批創新聯合體。創新聯合體建設應與山西省特色專業鎮、重點產業鏈和未來產業布局緊密結合起來,推動山西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一是以創新聯合體為載體,促進“以鎮帶鏈,以鏈促鎮,鎮鏈融合”。領軍企業可依托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中試基地等各類科技創新平台,發揮企業出題者作用,協同省內外優勢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大中小、上下游企業融通創新活動,激活專業鎮和產業鏈通道,發展高效強大的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供給體系,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實現“以鎮帶鏈,以鏈促鎮,鎮鏈融合”發展。二是面向未來產業,打造一批具備國際引領作用的一流領軍企業和創新平台。綜合考慮我省優勢產業領域和國家對未來產業發展整體布局的基礎,在“十四五”規劃提出的未來產業具體領域,創立培育一批世界一流水平的創新聯合體,積極探索和儲備新知識新技術,強化技術預見對技術領域前瞻布局的支撐,實施非均衡發展和關鍵領域關鍵技術的重點突破,為建立山西省現代產業體系提供研發和技術保障。
  加大對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政策供給,提供多元化政策支持。一是將創新聯合體作為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的試驗田。對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在成果轉化、人員激勵、科研評價等方面開展政策先行先試,推行經費包干制、信用承諾制等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方式。揭榜挂帥制應在更大程度上優先支持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求的關鍵共性技術解決難題。二是建立分類分級清單,實施專項資金計劃。依托產業路徑圖和產業圖譜等規劃,建立分類分級清單,加強創新聯合體重大科技項目系統化組織實施,對於事關戰略主動和產業安全底線的關鍵核心技術要實施更精准、力度更大的專業金融、專項資金計劃。
  鼓勵民企和國企在創新聯合體建設中協同合作,開展產業共性技術聯合攻關。一是政府依托混合所有制改革,建設“國企+民企”分類主導的創新聯合體。政府應積極探索新型高效科技創新管理體系,建設“國企+民企”分類主導的創新聯合體,深入推動不同所有制企業、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二是支持民營企業加強基礎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轉化。應完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支持民營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的管理制度和成果轉化機制,支持民營企業與科研機構合作建立創新聯合體和技術研發中心、產業研究院、中試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開展基礎性前沿性技術研究和成果轉化。三是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根據國家戰略需要和行業發展趨勢,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
  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要積極參與創新聯合體建設。一是委托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開展創新聯合體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總結。委托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開展創新聯合體的理論研究,同時總結典型成功案例經驗,探索創新聯合體的知識轉移行為及其動態治理機制,揭示創新聯合體的合作運行機制,為創新聯合體的健康、高質量發展提供理論借鑒和實踐指引,同時為政府科學發揮引導作用和制定政策提供理論支撐。二是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積極參與創新聯合體建設。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應發揮其知識生產和轉換的絕對優勢,積極與領軍企業合作,構建領軍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發展高效強大的共性技術供給體系,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作者單位分別為: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大學、山西大學。本文系山西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創新聯合體知識轉移行為及其治理機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022YD026)

(責編:馬雲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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