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軌道上扎實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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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和園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法治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撐。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牢記高質量發展是新時代的硬道理,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等戰略任務落實到位。”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科技創新在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撐國家發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法治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加強科技創新法治建設,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實現法治建設與科技創新深度融合,加強科技創新法治建設,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扎實推進,以法治力量護航高質量發展。
  以法治釋放政策動能。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百余年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不懈追求。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共產黨領導新中國開啟科技事業,在一系列政策法規中充分關注科技事業,著力提升我國科技發展水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科學技術進步法、科學技術普及法、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等專門性科技法律法規相繼出台,完善了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法律法規的完善,同時保障了科技創新相關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針政策有效實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聚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為科技創新法治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以法治激發創新活力。發揮科技創新主體作用,加強科技創新成果保護,是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關鍵因素。一要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推動市場化評價,制定科學合理的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規范。建立科技創新盡職免責負面清單機制,健全審計、監督、檢查結果跨部門互認機制。二要暢通科技成果信息交流渠道。加強創新平台統籌規范管理,制定技術轉移載體建設規范。推動建立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交易平台,建立科技成果發布機制,實現科技成果和技術需求有效對接。三要優化科技成果獎勵體系。加大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成果的獎勵力度,構建結構合理、導向鮮明的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四要健全知識產權保障機制。全面建立並實施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健全符合知識產權審判規律的特別程序法律制度。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關自主權,強化新領域新業態的知識產權保護,構建政府引導、多方主體參與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以法治拓展發展空間。科技創新的發展空間是國家軟實力的集中體現,也是衡量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的重要指標。推動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應當以法治建設延伸科技創新發展空間,實現有力資源、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的效應協同。一要提升科技創新資源市場化配置。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和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鼓勵在競爭擇優的基礎上自由探索。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國家規范,持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二要完善科技創新資源共享服務體系。健全科技領域交易流通、權利保護、安全認証等基礎制度和標准規范,鼓勵不同區域之間科技信息交流,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加大科技創新要素合作銜接。三要進一步規范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全面梳理有關科技創新的地方性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准,推進跨區域科技創新合作,實現科技創新合理布局。
  以法治優化創新環境。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需要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創新鼓勵創新的良好氛圍,不斷優化科技創新的法治環境。一是建設優質高效的政務環境。優化辦理科技領域政務服務事項流程,推進集成化辦理,全面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深化科技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現政務服務規范化、標准化和便利化。二是打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各級政府和部門完善科技創新融資擔保體系,加強用地服務保障力度,為科技人才住房、教育、醫療等便利服務提供保障。三是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開放環境。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研發中心,支持設立開放式創新平台和研發數據依法跨境流動,鼓勵引進海外人才,高標准對接國際通行制度規則,建設適應開放型經濟體制的國際化法律服務體系。
  以法治引導科技向善。在我國科技創新快速發展、科技實力穩步提升的同時,面臨的科技倫理挑戰日益增多,亟須實現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一要加快制定人工智能、生命科學、醫學等重點領域的科技倫理規范,完善科技倫理相關標准,健全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制度機制,完善科技倫理審查、風險處置、違規處理等規則流程。二要壓實科技創新主體責任。明確科技倫理審查和監管職責,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等要切實履行科技倫理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科技倫理日常管理,主動研判、及時化解科技活動中存在的倫理風險。三要強化科技向善教育引導。推動科技向善的教育和評價方式制度化,引導科技人員自覺遵守科技倫理要求,開展負責任的研究與創新。(作者單位:安徽醫科大學法學院。本文系安徽省社科創新發展研究課題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021CX110)

(責編:馬雲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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