賡續歷史文脈 加強活化利用
賡續歷史文脈 加強活化利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博物館有很多寶貴文物甚至“國寶”,它們實証了我國百萬年的人類史、一萬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要深入實施中華文明探源工程,把中國文明歷史研究引向深入。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水平,加快推進新時代山西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政府對古建筑保護高度重視,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來保護古建筑,古建筑保護在我國取得了一定成就。然而,古建筑保護仍面臨許多挑戰。比如,古建筑的維修和保護成本較高,許多古建筑因為維修困難而面臨著逐漸損壞的風險。古建筑保護的技術力量和人才隊伍相對薄弱。作為歷史的“活化石”,古建筑具有重要的文化歷史傳承價值。城鎮化進程中,包括古建筑在內的一些具有歷史文化傳承價值的建筑如何保護和延續,如何妥善處理城市開發與文物保護及文化傳承之間的關系,是城市發展中面臨的課題。
歷史建筑是城市文化的根脈。古跡、歷史建筑是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的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及附屬設施。每座歷史建筑的背后都承載著一段鮮活的故事,鋪陳著人事代謝、薪火相傳的浩蕩信息。從經濟層面看,保護與利用好歷史建筑,對擴大對外交流、發展文化旅游、打造城市品牌等都具有促進作用。目前,業界空間性文物建筑的活化再利用模式主要有:再利用、循環使用、重置或轉型、再生或重生。
一是政府統一回收利用。對於價值比較高、急需得到修繕,而使用人或所有人沒有能力及時修繕的歷史建筑,為防止其進一步被損壞,需要依據相關法規要求,由政府出資,按照市場評估價值回收建筑產權及使用權,在對其進行修繕后,作為博物館、展示館或行政辦公建筑等公共服務設施進行保護和持續利用。二是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對於集中成片的歷史建筑,或需要按照統一規劃進行保護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可以由政府出資組建獨立的法人公司,按照政府制定的保護規劃及實施計劃,批量收購、策劃、騰遷和整修。三是政府組織企業介入。對於區位條件優越、現狀閑置和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的歷史建筑,或是在用地整體改造過程中保留下來的歷史建筑,可以在滿足政府制定的修繕標准與利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稅收、資金補貼、容積率轉移等相應扶持政策,通過直接轉讓產權的方式引入企業,進行收購、策劃、騰遷、整修和利用。四是政府組織公眾參與。對於能夠得到有效利用、保存狀況較好的歷史建筑,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修繕標准、程序,由所有者出資,政府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資金補貼或接受社會捐贈等方式進行修繕。
歷史建筑是歷史的,也是現代的。就歷史建筑等文化遺產而言,保護和利用本質上並不沖突。活化利用,並非要回到過去大拆大建的老路,而是要通過對歷史建筑的改造,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功能和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讓歷史建筑活起來,讓歷史建筑保護的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眾。
一是合理管理,有效利用。文物主管部門給予指導,文物管理機構在加強管理的基礎上,進行合理開發利用,同時,加強文物的利用管理。二是建立文物網站,推介山西文物。網站分為兩大塊,即文物保護與文物利用。在推介文物、宣傳文物、強化文物保護力度的同時,及時傳遞文物保護和利用的信息,使文物的保護利用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戶曉,並使文物活化利用項目成為群眾參觀游覽的基地。三是建立文物活化利用網上導游系統。通過互聯網定位系統,把已布展並對外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納入導游系統,方便參觀者、游覽者選擇參觀游覽內容、地點和線路。四是新聞媒體推動文物活化利用。文物活化利用,是一項全社會的活動,其利用率的提高、利用范圍的擴大、受眾率的提升,除了需要加強文物活化利用單位的管理外,為使文物活化利用資源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還需要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廣泛的宣傳和推介。為此,要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上組織各種形式的專題進行宣傳推介。五是不斷增加文物活化內容,為社會提供更多的文物利用項目。對古建筑、古村落、紅色革命基地等繼續加強修繕活化投入,進行特色布展,為群眾提供更多的游覽參觀的項目和豐富的文物活化內容。六是開展征文活動,提升文物利用價值。在組織參觀、游覽的全過程中,組織系列征文活動,通過征文活動,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意識、普及文物知識,進一步豐富文物活化利用的內容和載體,進一步提升文物活化利用的教育作用。使這些活化的文物內容成為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動教材,使這些活化的文物場所成為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基地,從而使文物活化利用發揮更好的教育作用,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
文物的合理利用不但可以促進文物本體的保護和自身價值的提升,而且對於弘揚民族精神、傳承民族優秀文化都能起到很好的推介作用,更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不可或缺的活化教材和活化基地。在文物活化利用的過程中,選擇適合的運營管理辦法,並通過一系列措施讓文物保護實現政府主導、社會價值、經濟效益等多方面統一,讓文物發揮出應有的價值。(作者:山西省文化遺產勘測與保護研究院 牛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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