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業形態的基本特征
新就業形態的基本特征
新就業形態是基於日益成長的新經濟模式而出現的,預示著我國就業市場和形勢的新變化與趨勢。其基本特征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就業方式靈活化。在新就業形態下,企業並不要求從業者在固定時空開展工作,允許其在異地或利用技術手段進行遠程工作,從業者與企業的關系也不像過去那樣緊密結合,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地點和期限更富有彈性,呈現網約化和非標准化特征。
組織方式平台化。新就業形態不同於傳統“泰羅制+福特制”的組織模式,是一種“平台+注冊+個人”的新形式,個人隻要注冊就能工作。隨著平台用工大規模出現,傳統就業模式被徹底改寫,供給和需求實現了即時性對接,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
工作任務自主化。新就業形態的從業者以平台分發的需求為依托,自主選擇工作任務和崗位,並接受平台的相應規則和監管。一方面,用工方式從以崗位為導向走向以任務為導向,在管理上重績效、輕責任,強調勞動者需要在預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另一方面,勞動者與平台之間的關系較為鬆散,除非另有協議,平台規則是唯一的管理制度。在勞動過程中,勞動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承接某項訂單,自主確定生產資料,自主確定工作時長和工作場所。
主體身份多重化。在新就業形態下,從業者通過虛擬賬號就可以實現就業,甚至可以同時在多個平台就業。其實質是,平台將原本為全職完成的工作拆分為一單一單任務,轉化成多個非全職工作相累加,結果形成大規模兼職化傾向,即便是有全職工作的人,也有可能利用業余時間從事平台兼職工作。
勞動關系模糊化。在傳統就業形態中,確認勞動關系的主要依據是勞動從屬性,包括經濟從屬、人格從屬和組織從屬。在新就業形態下,由於缺少明確的從屬關系,勞動關系往往難以認定。從業者和平台“究竟是勞動關系還是合作關系,或者是介乎於兩者之間的第三種關系”,這個問題迄今懸而未決。(據2023年10月23日《北京日報》)
余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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