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
——不斷深化對經濟工作的規律性認識①
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
——不斷深化對經濟工作的規律性認識①
林山
在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壯闊征程中,如何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的關系,始終是一個核心命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這深刻闡明了統籌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關系的重要性,為新時代經濟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這個核心問題,就一定要講好辯証法和兩點論,把“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的優勢都發揮好,既要“有效的市場”,也要“有為的政府”﹔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有效市場”是經濟發展的活力之源。如此,才能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猶如市場的“無形之手”,引導著資本、人力等各類要素的合理流動與高效配置。在市場經濟的舞台上,企業和個人基於自身利益進行決策,在追求利潤的過程中,實現了資源的優化組合。以互聯網行業為例,激烈的市場競爭催生了層出不窮的商業創新模式。電商平台打破了傳統的銷售模式,讓消費者能隨時隨地選購全球商品。在合理制度的保障下,市場自發高效調節,激發了企業的創新活力,推動了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為經濟增長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然而,市場並非萬能,也存在失靈的領域。市場調節具有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等固有缺陷。在一些公共物品的供給領域,如國防、教育、醫療等,由於其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特點,市場往往難以有效提供。此外,外部性問題也會導致市場失靈,例如企業的生產活動可能會對環境造成污染,但企業並不會主動承擔全部的環境成本。在這些情況下,就需要“有為政府”發揮作用,彌補市場的不足。
“有為政府”是經濟發展的穩定器和護航者。政府通過制定科學合理的宏觀經濟政策,調節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保持經濟的穩定增長。讓政府更有為,意味著要不斷建設法治經濟、信用經濟,著力矯正市場失靈,維護市場秩序,強化公共服務,在關鍵時候、關鍵領域發揮好兜底保障作用﹔也意味著要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切實優化規劃引導,針對經濟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政策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更好地應對外部沖擊和經濟波動。
在實踐中,統籌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關鍵在於找准二者的結合點。最主要的是政府要充分尊重市場規律,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真正發揮決定性作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行政審批流程,降低市場准入門檻,為企業創造更加寬鬆的發展環境。
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經濟體制中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具有更加重要的現實意義。隻有充分發揮市場的活力和政府的引導作用,才能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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