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學習《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二?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山西新聞網>>理論頻道>>理論文摘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這是習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所作的說明

  (接上期)全會決定提出了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改革舉措。一是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主要是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允許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等。二是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主要是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三是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主要是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農業保險制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
  第五,關於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推進協商民主,有利於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全會決定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強調在黨的領導下,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要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拓寬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協商渠道﹔深入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發揮統一戰線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規范協商內容、協商程序,拓展協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躍有序地組織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
  第六,關於改革司法體制和運行機制。司法體制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年來,群眾對司法不公的意見比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與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不合理有關。
  司法改革是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之一。全會決定提出了一系列相互關聯的新舉措,包括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讓審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嚴格規范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程序﹔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實行非法証據排除規則﹔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等等。
  這些改革舉措,對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健全權責明晰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保障人權都具有重要意義。
  第七,關於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反腐敗問題一直是黨內外議論較多的問題。目前的問題主要是,反腐敗機構職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難以堅決查辦,腐敗案件頻發卻責任追究不夠。(未完待續)(據《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

(責編:劉洋、劉 洋)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