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學習《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二?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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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這是習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所作的說明

  (接上期)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必須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全會決定從多個層面提出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的改革舉措。在功能定位上,明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在產權保護上,明確提出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強調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將推動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第三,關於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現行財稅體制是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形成的,對實現政府財力增強和經濟快速發展的雙贏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形勢發展變化,現行財稅體制已經不完全適應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完善國家治理的客觀要求,不完全適應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也與財稅體制不健全有關。
  這次全面深化改革,財稅體制改革是重點之一。主要涉及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等。
  全會決定提出,要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國防、外交、國家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等作為中央事權﹔部分社會保障、跨區域重大項目建設維護等作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逐步理順事權關系﹔中央可通過安排轉移支付將部分事權支出責任委托地方承擔﹔對於跨區域且對其他地區影響較大的公共服務,中央通過轉移支付承擔一部分地方事權支出責任。
  這些改革舉措的主要目的是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加快形成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利於建立公平統一市場、有利於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現代財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更好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財稅體制改革需要一個過程,逐步到位。中央已經明確,要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第四,關於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協調,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城鄉二元結構沒有根本改變,城鄉發展差距不斷拉大趨勢沒有根本扭轉。根本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全會決定提出,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未完待續)(據《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

(責編:李琳、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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