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消费者的“后悔权”VS商家的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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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调皮”学生线上购买演出服,使用后又批量退货;顾客在实体店买东西后悔想退货,被商家一句“恕不退换”怼了回来……生活中,无论你是商家还是消费者,无论是线上购物还是线下消费,总会遇到或听闻这样的“怪事”,买家和卖家站在各自立场,总有“诉不完的苦”。而今,这样的难题迎来转机,5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施行,将重构消费者与商家的“权利天平”。
  说起来,这事儿和人们日常生活关系还挺大的。这意味着,因退货规则漏洞引发的乱象有望被整治,尤其是线上消费频发的“羊毛党”恶意退款现象将被终结。与此同时,线下购物也有了新的规范,实体店商家得在显眼位置标明哪些商品可以退,退货的时间和流程分别是啥,不能再随便糊弄消费者了。
  当“7天无理由退货”“试用即退”成为部分人的消费“策略”,电商平台堆积如山的退货包裹,早已超出商业伦理的承受范围,退货率带来的售后成本极高,有时甚至高于利润。
  当前,部分平台使用“消费者至上”的政策,放任“仅退款”横行市场,不少消费者把这项制度当作“靠山”,养成“白嫖”的习惯。有开网店的朋友给笔者算了一笔账:拿26%的利润算,50元的鞋子一双挣13元,卖100双大约退回55双。退1双,快递费3元、运费险3.8元、人工费3元,也就是说,每退1双鞋,他就约亏10元,55双就是550元。而剩下成交的45双,利润才585元。
  苛刻的平台环境使得部分中小店主为降低风险,悄悄上调商品售价,或降低质量,转嫁成本。在个别直播间,主播口头承诺“退货包运费”吸引顾客下单,实际却将运费计入商品价格。一些商家通过“软性施压”劝阻退货,客服轮番电话“挽留”,让消费者的退货之路像“通关打怪”。
  这些行为损害了购物环境,也折射出现实矛盾:如何平衡消费者“后悔权”与商家合理利益?
  新规出台旨在精准“排雷”,对退货商品范围作出清晰界定,将“私人定制品”、鲜活易腐品、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及临期商品等纳入不可退货范畴。以电子产品为例,若消费者激活系统或使用超过基本检测范畴,商家有权拒绝退货申请。无疑,新规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商家的“试用即退”难题。
  笔者认为,要让新规真正释放政策善意,需多方共同努力。平台可运用“分级退货”机制,根据消费者信用评分动态调整退货期限。同时,建立“恶意退货黑名单”,通过数据共享遏制薅羊毛行为。延长“无理由退货”时间,可要求退货商品保留原包装并支付折旧费。对于美妆类产品,平台可探索运用AI智能检测技术,通过瓶身损耗智能判定是否接受退货。
  构建良性的消费关系,既需要制度约束,更依赖参与者的规则共识。对普通消费者而言,新规并非无限放大“后悔权”,在享受政策红利时,需保持理性态度,消费前谨慎下单,控制“上头”后疯狂“剁手”的行为,在交易后妥善保存电子凭证,对于贵重、易损等物品的包裹,养成录制“开箱视频”的习惯。遇到争议时,善用第三方鉴定、平台介入等维权工具。
  从长远看,新规或将倒逼商家从“价格厮杀”转向体验升级。正如电商“7天无理由”催生物流追溯、品控优化等配套服务,此次政策升级也将推动商家从“拼价格”转向“拼体验”。适度的规则约束,反而能培育更深厚的信任土壤,当“退货自由”真正走向“退货理性”,这场消费者与商家的“双向奔赴”,终将推动消费市场走向更高质量的公平与效率。

大野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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