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护航“夕阳红”
推进法治护航“夕阳红”
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关乎亿万百姓福祉,关乎现代化建设全局,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要善于发挥法治保驾护航作用,坚持法治与德治双轮驱动,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庭美德,更是法定义务。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农村留守老年人养老备受社会关注。要依法加强对农村、社区等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服务能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做好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人文关怀,让老年人身心愉悦安度晚年。依法落实子女赡养义务,积极倡导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模式,出台更多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让广大农民工既能尽到赡养老人、陪伴老人的义务,又能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致富增收。对长年外出务工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要积极引导做好委托照顾工作,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确保赡养责任无缝衔接、不留空白。
社会阅历深厚、知识经验丰富是低龄老年人的优势。要落实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关政策,创造条件为有能力、有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工作机会,挖掘老龄人口智慧红利。加快完善保护老年人劳动权益的相关政策法规,鼓励老年人通过工作取得相应报酬,减轻社会和子女养老负担,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在法定退休年龄弹性区间,倡导由劳动者自主选择退休时间,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职业劳动者的差异化需求。探索建立企业雇佣老年人激励机制,对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单位给予扶持,激励老年人再创业,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当前,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大量涌现,部分老年人由于缺乏相应消费常识,很容易陷入一些不法商家设置的跟风、套路、陷阱骗局。要加强对线上线下各类老年产品、服务消费模式的监管,对助老产品开展体验式测评,及时发布老年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坚决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全力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严厉查处以低廉价格、夸大宣传吸引老年人购买营养品、保健食品、康养产品等现象。要不断加强老年人消费安全教育,增强老年人识别“花招”骗局的本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援助,打通老年人法律维权“最后一公里”。
最美“夕阳红”,法治是根本。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牢法治思维,共同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就一定会让老年人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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