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黄土风网评: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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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临汾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四证同发”颁证仪式上,作为抵押权人的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获颁我省首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标志着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改革迈出坚实一步。(来源6月10日《山西日报》)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对于放活土地经营权、做大做强农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临汾市在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方面开了先河,我们要总结、借鉴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农民。

要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干好群众工作,宣传很重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是农民以流转土地的经营权作为抵押取得银行贷款,特点是申请容易、方便快捷、利息低、还款方式灵活。但有了好政策,还要让群众知晓,才能推动政策落实。为此,我们各地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特别是要在各个自然村的“微信群”中,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的目的、好处讲清楚,让群众通晓政策法规,消除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理解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工作,将部门开展的“抵押试点”为群众自发的“我要抵押”。

要健全制度规范,让改革更有保障。制度是管大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公信力。当前,《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并明确了农村土地的管理制度和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和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则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确权、承包期限、流转等规定,并对农村经营权的权益保护进行了规范。此外,《民法典》中规定了对农村经营权进行抵押的相关规定,包括抵押权的设立、登记、变更、转让和清偿等程序,以及对不动产进行抵押的一般规定。我们在推进过程中,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设立科学规范的抵押贷款流程,确保产权关系明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等土地流转原则,让改革更有保障。

要科技赋能,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农民。近年来,从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到“全程网办”“域内通办”“立等可取”,再到首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颁出……我省不动产登记部门科技赋能,让不动产登记更加方便快捷。今后,我们要继续科技赋能,进一步优化流程,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建立城乡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变“线下登”为“线上登”,让群众随时随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农民,切实解决农民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助推乡村产业做大做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临汾市在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方面开了先河,相信,随着我省各地总结、借鉴经验做法,我们一定能巩固拓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颁证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让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邢云鹏 武旭峰)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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