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做好医疗投诉管理
标本兼治做好医疗投诉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建立患者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患者急难愁盼问题,引导患者依法维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医疗投诉管理,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此前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已就此做出部署规定,有效改善了医患关系。但对患者诉求回应迟缓甚至敷衍现象依旧存在,医疗机构投诉处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仍待提升。
做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将涉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医疗卫生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通知》明确推行接诉即办模式,要求医疗机构完善投诉管理组织框架,标准化设置投诉接待场所,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严格落实投诉反馈时间,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问题有改进、服务有提升。
医疗纠纷投诉归根结底是医疗行为、医疗服务的结果体现。惟有切实落实“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有效改善医患沟通,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投诉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撰稿邬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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