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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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桥经验”逾60年风雨仍然熠熠生辉。其核心的一点,就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其中既有浓浓的乡里乡情,又坚持了人人应该遵守的法理法条。褪去当时时代的色彩,认真思考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会深刻感受到,这不是简单地“抄作业”,不是旧瓶装新酒,而是对“枫桥经验”不断丰富、持续发展,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其中的关键就是必须有效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架起化解矛盾纠纷的桥梁。
  畅通渠道,就是让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够准确及时得到表达,得到回应。近年来,我省成立各级各类调解中心,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多元解纷机制,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以太原市迎泽区为例,在全省率先搭建起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中心有调解室、人民法庭、心理咨询室等各类机构入驻,当事人的矛盾解决需求在这里可得到一揽子处理。
  畅通渠道,还要向前一步,主动问需,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以税务部门为例,近年来,税务部门主动作为,大力开展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活动,招聘税务体验师,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发现问题,正是畅通渠道的务实之举。一些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涉税问题,诸如交了物业费却不能获取发票之类,一经反馈,马上解决,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畅通渠道更在于架起一座座连心桥。一个社区,一个村镇,人们大多抬头不见低头见,发生一些矛盾纠葛在所难免,许多矛盾的化解,远不必上升到对簿公堂,反目成仇的地步。基层干部上门“面对面”、“心贴心”倾听民意,捊清原委,耐心劝导,往往就可以化解群众的“心头之梗”,避免矛盾升级,一座座连心桥也在一次次倾听与劝导中架了起来。社区乡镇干部最了解社情民意,最适合开渠架桥,也最需要“枫桥式工作法”,朔州市山阴县的“炕头+地头调解法”就走出了一条乡村善治之路。连心桥连的是民心,理当公道正派,不偏不倚,找准症结,不能一推了之,一拖了之更是要不得。“枫桥式工作法”要的是敢于直面矛盾,有效化解矛盾,绝不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时代在变,调解的类型和方法千变万化,但做好调解工作的原则不能变,必须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和发动群众。要更有效地拓宽渠道,架桥铺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

李亚峰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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