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平台用工 保障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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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社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压实用工责任、鼓励吸纳就业、支付劳动报酬、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迅猛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型劳动者大幅增加,大众便捷生活的背后有着他们活跃的身影。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新就业形态快速成长、蓬勃发展,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同时也带来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相比传统用工模式,互联网平台用工更灵活,劳动者和平台企业之间关系也更复杂,一旦出现纠纷,如何厘清责任,就可能面临难题。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相关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解决好后顾之忧,事关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平台企业而言,重视并加强用工模式的规范管理,同样关乎企业自身实现良性发展,为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筑牢基础。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浪潮,为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应采取更多针对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方式。创新监察监督手段方法,落实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用工平台。

撰稿王璐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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