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黄土风网评:用好“枫桥经验” 书写为民答卷

山西新闻网>>理论频道>>黄土风时评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12月7日,山西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大会在太原召开。会议指出,“枫桥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源于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丰富实践和伟大创造。历经六十载创新发展,“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不断向下扎根、向上生长,闪耀出时代光芒,散发着智慧魅力,是基层社会治理当之无愧的“传家宝”,必须坚持发展好。

用好“枫桥经验”,要突出实际成效。方法好不好,效果最重要。“枫桥经验”来自于基层一线,来自于解决基层治理群众矛盾问题的具体实践,践行“枫桥经验”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老百姓的问题怎么解决?何时解决?解决得彻底不彻底?这些始终是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基层干部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结果导向,不断研究创新思路方法,深入户头村尾,精准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生态。

用好“枫桥经验”,要把准小事切口。最是细微见真章,最是小事暖民心。小到一粥一饭、一醋一茶,大到一房一屋、一田一地,老百姓的吃穿用住行里藏着民生大乾坤。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就是要从民生实事的细微末端处发力,找准切口、精准破题、合力解题。要始终把源头预防置于先导性位置,通过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早化解等各项机制,让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消解于未然、化解于无形。

用好“枫桥经验”,要注重特色引领。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出104家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我省朔州市山阴县合盛堡乡、长治市潞州区东街街道、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三家入选。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赵树理调解”工作法把赵树理的文学艺术回归生活,从中归纳出“较真认死理”“无理搅三分”“得理不饶人”“说理不走理”四类当事人性格特点,区分不同个性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形成鲜明特色。运用“枫桥经验”解决矛盾问题,需注重实际,因地制宜,加快形成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开创具有山西特色的基层治理新路径。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用心用情用力践行“枫桥经验”,推动基层治理长治久安,共建共享平安山西。(张旭)

(责编:王丹)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