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网络保护的法治根基
夯实网络保护的法治根基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时代十年,我国依法治网工作取得重大成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依法治网的重要一环,逐步健全完善。2019年出台《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对儿童个人信息权益予以重点保护;2020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置“网络保护”专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从不同层次、多个维度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出规定。由此可见,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迫切任务。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青少年网民数量近2亿,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10岁以前首次“触网”的未成年人占比达52%。未成年人在畅享网络便捷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风险。“‘大灰狼’胁迫8名未成年人自拍裸照”“14岁男孩打赏主播12万元”……网络欺凌、网络沉迷、不良信息、个人信息滥采滥用等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主要问题,严重威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运用法治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迫在眉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良法善治,民之所向。《条例》积极回应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饭圈乱象”“网瘾矫治”“天价充值打赏”与网络欺凌等重大社会问题,全面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防线。《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设置“网络素养促进”“个人信息网络保护”专章,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技能;明确防沉迷要求,将“身份核验”作为强制环节,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高额充值、巨额打赏等行为;同时,坚持社会共治,明确政府、企业、家庭、学校等各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条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唯有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化水平,才能让互联网真正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才能培养出更加健康、积极、有创造力的新一代。
王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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