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绿色环保“无废城市”
加快建设绿色环保“无废城市”
李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国首倡“无废城市”理念,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开展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发展与生活方式,促进环境建设的持续发展,努力将固体垃圾污染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无废”目标是指源头化、减量化、再利用、无毒害。“十四五”期间,全国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如绍兴纺织业废弃物再利用、深圳建设垃圾焚烧发电站,三亚打造“无废景区”,将传统“污染源”转化为“能源站”和“城市景观”,为“无废城市”理念提供了实践典范,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探索了特色新模式。
生产使用新能源电池,构建循环经济。为了减少化石能源依赖、降低温室效应气体排放,我们要逐步减少钴镍电池、铅酸电池的生产使用,大力生产推广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并且通过专业的回收拆解,将废旧电池中的有用材料提取出来,重新投入生产,减少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废弃物。同时,妥善处理废旧电池,防止其中的有害物质泄漏到环境中,减少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新能源电池的生产和使用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打造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对实现“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至关重要。
限制或禁止不可降解物品,促进绿色消费行为。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物品,如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塑料吸管等,减少塑料废物的生成,降低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通过限制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物品,可以推进可降解与可回收产品研制与使用,从而推动循环利用、降低对自然资源消耗,减少矿藏资源开采。限制或禁止不可降解物品的使用,可以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绿色消费行为,在有效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同时,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推行“垃圾分类”,实现再生资源的利用。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大幅增多,生活垃圾产量激增的弊端也逐渐显现,这成为“无废城市”建设面临的挑战。如何处理生活垃圾?把垃圾当作一种“错位的资源”来看待,为破解城市资源困境提出一个新的思路。基于此,推行“垃圾分类”成为一种必然选择。生活垃圾精准分类要从“外部驱动力”逐渐演化为“内在自动力”,从而改变以往人们所形成的垃圾“混合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要强化市民行为管理力度,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以楼栋为单位设立居民自治小组,社区管理人员与志愿者形成监督力量;加强公民教育建设力度,明确不同学龄段、不同知识层面的对象分别设计教育内容,从学校到社区,建立居民全员参与机制,进而提升居民层次教育全覆盖;采用电子信息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识别手段,设立完整的垃圾分类追溯系统,通过二维码绑定应用技术实行垃圾可追溯制度管理,采用智能垃圾桶即时反馈分类作业结果,从而在源头监督居民精准分类垃圾;设置“绿色积分”措施,以“绿色积分”兑换与公共消费补贴挂钩进行物质奖励。另外,也可通过社会荣誉表彰、社区认同感等精神激励提高居民参与度,使广大居民实现可回收物的精准化分类,形成正向循环。通过提高回收利用率,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分离处理,获得有用物资回收,实现垃圾再生资源的利用。垃圾分类处理可以减少焚烧和填埋对环境的破坏,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填埋场的负载压力。让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中,最终达到垃圾分类从“新时尚”到“新日常”。
实行“政企社”多元共治,实现协同作战。建设“无废城市”,不是单一的居民作战,必须实行多元共治,实现政府带动下的市场机制协同作战。应打破行业间的界限壁垒和传统行业分隔的领域限制,打破工业与再生资源行业间的领地技术隔离,推动产业组织化形态的重建,建立产业链跨产业共生网络。比如,把工业副产物变成建筑原料,废弃的饭菜渣通过生物化处理变成有机肥料,报废的电子产品回收贵金属进入新的产业链之中。同时,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多产业跨界共生并存的产业融合,形成互为支撑的关系。建立制度化供给,构建“法律—经济—行政”的协同机制,对于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天然气等资源消耗进行阶梯式计价收费,对于破坏资源以及污染环境的行为纳入信用惩戒范畴中,加强约束力,提高人们的重视程度。引入市场化回收企业及环保外包模式是推动可持续发展和提升资源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资源循环利用难题、建设“无废城市”的具体路径。在政府监管机制下,应整合资源,将分拣集中、工艺集中、清洁化集中作为总体要求,避免混杂、分拣粗放、技术落后、二次污染风险。(作者单位:晋中市太谷区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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