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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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新时代中国民主的新进展与新创造,拓展了中国民主的实践场域与理论形态,既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鲜明标识,又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国家形态、民主形态与政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努力争得民主,把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作为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努力实现民主,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内化于制度运行过程中。
  在我国建设、改革实践过程中,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上,而且体现在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上,体现在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上,从而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转化为生动的民主参与实践以及看得见、摸得着的民主发展绩效。(唐亚林/文 据2025年3月6日《人民日报》)

(责编:李琳、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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