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山西新闻网>>理论频道>>山西讲坛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科技人才评价既是激发人才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人才队伍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科学、规范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才能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山西省高度重视人才评价工作,深入推进科技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人才活力不断激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十四五”期间,山西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从人才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用结合、用人单位责任及服务保障等方面创新突破,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开创山西人才工作新局面。
  细化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科技人才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打造更为精细化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体系,并且完善评价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在专题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对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条件成熟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印发。按照国家各系列(专业)职称基本评价标准,各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自主评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进行细化完善,并适时调整增设新的专业。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评价考核,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强化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代表性成果的数量、质量协同评价及其影响和贡献度。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学术贡献与影响力、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服务等方面的业绩和贡献,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重要条件。探索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的开发工作,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方式。依据科技人才创新活动类型的差异,对科技人才开展分类评价。对于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主要依据市场用户的评价,同时采取个人+团队的评价方式;对于基础研究类的人才评价,主要采用同行评价,特别是“小同行”评价,还可探索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方式;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的人才评价,主要采用专家+市场的评价方式,并引入用户+第三方的评价方式;对于社会公益研究类的人才评价,采用社会化评价方式,注重用户+政府+社会的评价方式。也可以采用内部+外部的评价方式。内部评价由用人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组建评价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并可结合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外部评价可通过委托专业科技人才服务机构等开展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并结合用户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评价。以行业科技创新为导向,根据山西实际需求,重点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及大数据等领域,采用行业特色的人才评价方式,支撑相关领域战略科学家引进工作。
  科学使用科技人才评价结果。坚持使用牵引的原则,把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薪酬待遇、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促进人才评价与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等机制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正向激励作用,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对评价结果优秀的人才,在各类人才称号申报、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适时晋升职级,在项目立项申报、科研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有发展潜力的人才,采取培训、任务牵引等方式加强培养,提升能力和素质。强化结果导向,进一步完善成果奖励、项目奖励、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引导各类优秀科技人才服务国家、服务山西、潜心研究、尽职履责、作出贡献。
  强化用人单位评价主体责任。落实用人单位自主评价权,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省级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正、平等的单位标准,单位标准不低于省级标准;并根据本单位科技人才评价结果反馈及实际需求,及时调整评价标准,以保障评价质量和效果。积极推进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科研需求自主开展人才评价及团队建设。对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性质用人单位可采用“一人一策”的方式,将人才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水平、创造市场价值及薪酬待遇作为主要评价条件,自主评价及招聘。
  加强科技人才评价保障工作。一是合理确定科技人才评价考核周期。不同类型的科技人才其成长和发展规律不尽相同,应基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合理确定科技人才评价周期。二是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专家数据库。明确专家库入库标准、专家遴选规则,建立专家信息更新、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规范专家评审行为。三是加快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对科技人才进行信用评级,并将信用评级结果纳入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管理,为科技人才科研诚信评价提供依据。四是营造科技人才评价良好氛围。从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及监督保障等方面改进政府人才评价工作,推动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人才评价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度环境。(作者:山西省科技情报与战略研究中心 刘伟)

(责编:马云梅、褚嘉琳)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