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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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忠

  城镇和乡村,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两大空间形态,是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处理好城乡关系,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大部署,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更指明了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路径与方向。
  城与乡彼此发展离不开互相融合,而融合的前提就在于打通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通的堵点。要加快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推进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建设。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解除进城落户农民后顾之忧。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
  县域治理承载着连接城镇和乡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使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县域的繁荣和稳定直接影响着城乡融合的广度和深度。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着力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统筹谋划好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规划体系,推动县乡村三级联动,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相互融合,统筹县域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等空间布局,打造秩序井然、运转高效、生态宜居的空间环境,吸引人才到县域乐业安居。坚持城乡一体设计、一并推进,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按照提高效率、促进公平的原则,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推进县域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在公共服务保障上出实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充分发掘乡村地区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潜能。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本地区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人口结构,合理规划乡村产业结构布局。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等建设。发展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配送投递、电商平台和农贸市场网络,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创业创新孵化园等。综合运用“互联网+”“农业+”等发展模式,加强公共充换电设施、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等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农村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让农村农民真正富起来。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着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继续破解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差距依然存在等难题,实现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在城乡融合发展中促繁荣,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责编:刘洋、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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